深入探讨:韩景枫的车评观点与独特见解
在如今这个信息时代,汽车评测不再只是专业人士的独角戏,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了解一款车的真实表现。而提到值得信赖的汽车评测,韩景枫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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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绿本一般当天就能拿到的,不过有些城市内可能需要三天左右才能拿到,具体需要看办理人数来决定。补办的费用并不是很高,只需要支付10元工本费即可。补单绿本是不能找其他人办理的,还需要开车前往补办。
补办绿本的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车主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比如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2、然后前往车管所办事大厅内申请,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把所有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3、等到审核成功后,车主需要把车辆开到专门的检验通道。然后工作人员就会对车辆进行检查,等到查验完成后,车主需要前往查验服务处确认相关方面的信息。
4、然后前往办事大厅装订手续,在对应窗口把所有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5、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受理凭证,前往指定的窗口支付费用。
6、最后再去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也就意味着补办完成。
汽车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遗失,不能在异地补领。这是因为绿本是车辆出生证,户口本,更是车辆产权证,补领需要查对车辆档案,而车辆档案只有车籍地保管,所以必须要回原籍办理的。
如果北京汽车绿本丢失了,需要到当地车管所进行补办。具体操作步骤为:
首先,准备好车主身份证、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检验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然后,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补办手续,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最后,等待车管所审核并重新领取绿本。需要注意的是,补办绿本的过程可能会比较繁琐,需要耐心等待和配合车管所的要求。
第一步,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到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办理;
第二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第三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第四步,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第五步,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第六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第七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如果汽车的绿本丢了,是能补办的。解释如下:
1、汽车的绿本,一般都是指“机动车登记证书”,由于其表面是“绿色”的,所以一般都被称为“绿本”。
2、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3条中的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从此条规定来看,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是能够补办的。
可以带上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去车辆户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补办绿本是《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和行驶证的区别就是:《机动车登记证书》似于车辆的户口本。
根据具体情况,应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没办过户手续的,找原车主,原车主本人持身份证、行驶证开车去车管所补办。
如已经过户的,现车主本人持身份证、行驶证去车管所补办并且此项业务是唯一不能代办的机动车业务,谢谢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1、机动车登记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
3、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行驶证。1、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2、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3、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三、注意事项。
1、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
2、提交的资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3、公户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保险单丢失的可以去承保的支公司进行补办
汽车的大绿本丢了,是可以补办的,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材料就可以补办,如车主身份证、行车证、机动车的发票等等。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先到车管所审车,带着行驶证、身份证去业务管理大厅登记,填写申请表,交补办费用即可。